党务知识十问十答
答:“三会一课”是指
(1)支部委员会(每月 1 次,仅设支部书记的可不召开,记录在《支部委员会记录》P13—26);
(2)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 1 次,记录在《支部党员大会记录》P28—51);
(3)党小组会(每月 1 次,如不设党小组可不召开);(4)党课(每季度 1次,建议与支部党员大会合并召开,记录在《党课记录》P53—70)。
答:
(1)时间: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 1 天开展主题党日;
(2)形式:可以开展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志愿服务、交纳党费等;
(3)要求:开展学习或民主议事时可与其他会议合并召开,记录在《党员活动日记录》P129—152,同时将拍摄的照片打印粘贴在记录本上。
答:
(1)对象:支部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申请入党人、关怀帮扶对象等;
(2)时间:一个月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
(3)形式:支委成员与对象一对一谈话(在《谈心谈话记录》P153—176);
(4)内容: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家庭状况和党风廉政等。
答:
(1)内容: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交流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
(2)时间:半年一次(记录在《组织生活会记录》P113—122)。
答:
(1)内容:对支部党员进行评价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
(2)时间:年终一次(记录在《民主评议党员记录》P124—125)
答:
(1)申请入党人: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郑重提出书面入党申请的人,都称作“申请入党人”。
(2)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小组推荐(团员需经团组织“推优”),支委会审查同意列为培养对象的申请入党人,都称作“入党积极分子”。
(3)发展对象: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经票决列入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称作“展对象”。
(5)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入党宣誓→继续教育考察(一季度一次,至少考察一年,预备党员每季度提交一次思想汇报)→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召开群众座谈会和党员座谈会征求意见→支部大会讨论票决→正式党员公示(一周)→上级党委审批→材料归档。
答:一是吸收他们听党课,列席接受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并参加党内其他活动;二是进行个别谈话;三是分配一定任务;四是引导他们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五是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六是定期进行考察。
答:
(1)内容:①支部成员简况、职责分工等;
(3)时间:及时公开(记录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情况》P182,具体党务公开内容保留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