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人民医院委员会文件
池医党〔2023〕43号
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医院党委理论学习
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科室: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院党委制订了《池州市人民医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池州市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
抄送: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池州市人民医院党委理论学习
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特别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我院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的重要途径。院党委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第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努力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切实在理论学习上走在前、作表率。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委班子成员,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科室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可列席参加学习讨论。
第五条 院党委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
党委书记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方案,主持集体学习研讨。党委书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代行职责。
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党委办公室负责起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材料的编印、会议记录以及管理学习档案等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六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三)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五)国家法律法规。
(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
(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九)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十)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十一)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七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应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不断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集体学习研讨。集体学习研讨是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学习时应将重点发言与集体研讨、专题学习与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采取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观看录像等其他形式。
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每次安排2-3人重点交流发言。
(二)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结合本人实际工作,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中心组成员应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党建云平台”“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学习平台开展学习,不断拓展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三)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临床一线,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调研工作,深化理论学习。
(四)专题辅导。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专家和领导作专题讲座,进行专题辅导。
(五)撰写理论文章。中心组成员应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等,在所在党支部上党课或作理论辅导报告。
第八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基本要求:
(一)突出政治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二)加强党性锻炼。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养与增强党性锻炼、提高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三)促进转化运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我院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医院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发挥示范引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把理论学习作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学在前面、用在前面,为广大党员职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带好头做好示范。
第四章 学习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 每年年初,根据市直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医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
第十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各成员应当按时参加。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当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以适当形式补学。
第十一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应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对于外请人员讲课坚持“一会一报”制度。
第十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建立和完善学习档案制度。党委办公室按档案管理要求,对学习计划和方案、学习通知、学习记录、学习资料、发言材料、调研报告、理论文章、考勤记录、宣传报道等归档建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